死亡:从“上帝死亡”到“人死亡”到“我死亡”
(达尔文:1809-1882;1859出版《物种起源》)
1、“上帝死亡”:19世纪末(1870--1899;第二次工业革命期间)欧洲最重大的历史事件与文化现象。由德国哲学家尼采(1844-1900)提出。这是代表大地的人权对代表天上的神权的抗争吗?为什么大地的人权与天上的神权必须决裂?这是因为人类的骄傲吗?这是科学对宗教的历史性报复与反击吗?
2、“人死亡”:“人之死(death of men)”是法国思想家米歇尔·福柯 (Michel Foucault,1926-1984)在《事物的秩序》(《词与物》)一书中提出的一个关键概念,是指作为某种知识形态和观念形态的人的死亡,以人为中心的学科的死亡,以康德(1724-1804;工业革命之前)的人类学为基本配置的哲学的死亡。西方人文科学历史研究表明:18世纪以前,人学被神学掩盖,并不作为人文学科的中心。该概念的提出虽然备受争议,但也因此,“人”的概念在十八世纪末期之后(康德之后)得以进入知识学科。
3、“我死亡”:人的主观性之遭受否定(见帕默·帕克《教学勇气》(20世纪90年代出版),人的自由意志遭受否定(《人类简史》与《未来简史》作者尤瓦尔·赫拉利的论断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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